兒童家具質量頻現(xiàn)問題 有知名品牌屢不遵守國標
發(fā)布時間: 2017-08-24 15:23:48 |來源:新京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忽視國標兒童家具安全問題頻亮紅燈
兒童家具新國標實施多年,執(zhí)行情況差強人意,結構安全為主要問題
9月開學在即,不少家長都開始選購添置兒童家具,為孩子的學習生活提早做準備。但從近期各地質監(jiān)部門和工商部門公布的抽檢結果來看,兒童家具不合格率依然很高,很多知名家具品牌也紛紛“中招”,家具安全問題頻亮紅燈,不僅成為家庭潛在的安全隱患,也令消費者感到困惑和質疑,兒童家具新國標實施多年,為何執(zhí)行情況卻差強人意。
兒童家具如果出現(xiàn)結構不合格的問題,會使兒童很容易在使用過程中受到不可預見的傷害。 新京報記者王遠征攝
兒童家具抽檢合格率低結構安全為主要問題
2017年6月22日,江蘇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公布了2017年二季度兒童家具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結果。本次共抽檢兒童家具產品149批次,合格103批次,合格率為69.1%。抽檢發(fā)現(xiàn)酷漫居、6月1號、喜貝貝等品牌共46批次家具產品質量不合格。據抽查結果顯示,在不合格產品中,發(fā)現(xiàn)32批次產品因為結構安全指標不合格,存在的問題分別為產品的棱角或邊緣未倒圓或倒角處理、存在危險突出物、孔及間隙不符合要求、無防折疊裝置、翻門和翻板的關閉力小于8N(牛頓)和無防止脫離的五金件、無防拉脫裝置等。
這些不合格產品都不符合《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中對結構安全的要求。據了解,標準中對包括邊緣及尖端、突出物、孔及間隙、折疊機構、翻板、翻門、封閉式家具、力學性能等都做了詳細的規(guī)定。例如對“邊緣及尖端”要求不應有危險銳利邊緣及危險銳利尖端,棱角及邊緣部位應經倒圓或倒角處理;對“孔及間隙”要求深度超過10mm的孔及間隙,其直徑或間隙應小于6mm或大于等于12mm;對“突出物”要求產品不應有危險突出物,如果存在危險突出物,則應用合適的方式對其加以保護。對“折疊機構”要求除門、蓋、推拉件及其五金件外,產品不應在正常使用載荷下產生危險的擠壓、剪切點。如果產品存在折疊機構或支架,應有安全止動或鎖定裝置以防意外移動或折疊。而忽視以上這些問題,兒童在使用兒童家具過程中很容易受到不可預見的傷害。
2017年5月27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fā)布網絡平臺銷售兒童家具(兒童高椅)質量抽檢結果,通過對天貓商城、1號店、飛牛網、母嬰之家、宜家家居網上商城5家網絡平臺銷售的39個批次兒童高椅、兒童家具進行市場檢查和質量抽檢,經檢測,有8個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檢出率為20.5%。
抽檢發(fā)現(xiàn),不合格家具中有1個批次兒童家具有害物質(表面涂層可遷移元素)超標,1號店中山市納智日用制品有限公司銷售的“米哥”牌兒童家具(兒童椅)(型號規(guī)格:高40cm凳面高度18cm,合格品),表面油漆鉛Pb實測為103.057mg/kg(標準值應≤90mg/kg),超出了國家強制性標準限值。鉛具有一定危害性,若兒童啃咬含鉛油漆漆過的玩具或家具,會引起中毒。有6個批次兒童家具警示標志不合格?!秲和揖咄ㄓ眉夹g條件》對“警示標志”的要求為,應在使用說明中明確標示產品適用年齡段,即:“3-6歲”、“3歲及以上”或“7歲及以上”。如果產品需安裝,應在使用說明中標示“注意!只允許成人安裝,兒童勿近”的警示語。如果產品有折疊或調整裝置,應在產品適當位置標示“警告!小心夾傷”的警示語。警示標志是兒童家具的安全性指標,能有效提醒消費者正確使用兒童家具,規(guī)避潛在的使用危險。警示標志不合格,一旦兒童不能正確使用,可能引發(fā)傷害事故。
兒童用雙層床安全問題突出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2016年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結果發(fā)現(xiàn),40種家具不合格,包括芙萊莎FLEXA、酷漫居、多喜愛、七彩人生等品牌兒童床家具(上下床、嬰兒床)抽檢不合格,不合格兒童床主要是上層床安全欄板、梯子(踏腳板尺寸)、床鋪面、旁板和床頭孔及間隙等方面存在問題。
據了解,上述問題都不符合《家用雙層床安全》GB24430.1-2009的安全要求?!都矣秒p層床安全》對雙層床的結構、上層床安全欄板、床鋪面、梯子、踏腳板的尺寸等標準做了規(guī)定,尤其是對兒童用雙層床間隙要求做了明確規(guī)定。例如上層床安全欄板的頂邊與床鋪面上表面的距離應不少于300mm,床褥上表面到安全欄板頂邊的距離應不少于200mm;踏腳板的尺寸要滿足連續(xù)的兩踏腳板上表面間距應為250mm±50mm;兩踏腳板上表面間的距離應均勻,允差為±2mm;連續(xù)兩踏腳板間凈空距離應不小于200mm,踏腳板使用的寬度應不小于300mm。
8月13日,記者來到北京的一家酷漫居專賣店,發(fā)現(xiàn)這家專賣店正在進行裝修,在店中記者沒有看到此次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抽檢不合格的規(guī)格為“1570×2530×1780(mm)”、型號為“DIS-A301-15.1”、生產日期或批號為“2016年5月”的1.5米梯柜上下床。記者詢問店中銷售人員,銷售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店面正在裝修改造,擺出的家具不多,且此款產品已經升級,消費者可以購買到升級款產品。8月15日,記者又來到北京另一家酷漫居專賣店,同樣沒有看到店中擺放此次抽檢不合格的這款上下床。
據了解,北京市工商局已對不合格商品的銷售者依據《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同時督促全市銷售者做好相同生產者相同型號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同時,北京市工商局也在抽檢公示中警示消費者,在購買時謹防家具安全隱患。
遵守和執(zhí)行國標是對企業(yè)和消費者負責
我國首部兒童家具國家標準GB28007-2011《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實施,但從各地的抽檢結果來看,標準實施多年來,仍有不少家具企業(yè)未能執(zhí)行,兒童家具仍存在結構安全等問題,標準執(zhí)行情況不容樂觀。
在生產過程中,有些企業(yè)對于國標認識不到位,認為執(zhí)行企業(yè)標準就可以。也有些企業(yè)打“擦邊球”,為了避開兒童家具國標的約束,將“兒童家具”定位為“青少年家具”。還有的企業(yè)在被查出抽檢不合格時,以清庫存、產品升級等借口為理由,忽視國標標準。多重因素導致企業(yè)對國標執(zhí)行差強人意,致使很多兒童家具存安全隱患。
據業(yè)內人士介紹,企業(yè)未執(zhí)行國標標準,原因有多種。有的是因為成本問題,例如水性油漆的環(huán)保效果好但成本高,有些家具因板材自身原因做倒角達不到標準,但更換板材成本就會升高。有的因為設計問題,例如家具結構安全不合格與家具在設計、對細節(jié)處理等因素都有關。
對于兒童家具抽檢頻現(xiàn)不合格、存在安全隱患,企業(yè)對國標執(zhí)行難等問題,新京報記者采訪了中國家具協(xié)會理事長朱長嶺。朱長嶺認為,國標執(zhí)行難,可能跟企業(yè)的設計、自覺性差、理解認識有偏差等因素都有關,導致在實際執(zhí)行過程中,沒有強化規(guī)范管理、貫徹好國標標準。此外,相關部門也應該大力宣傳推廣、廣泛傳播國標標準,監(jiān)管部門要加大執(zhí)行力度。作為企業(yè)來說,更應該自覺遵守并執(zhí)行國家標準,接受標準的約束,嚴格把控好產品質量,認真落實和執(zhí)行國標標準,才是對企業(yè)和消費者負責。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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